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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 农村合作新医疗试点调查报告

时间:2025-04-10 07:26:20
新型 农村合作新医疗试点调查报告[本文共20281字]

第一篇:新型 农村合作新医疗试点调查报告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14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140的比例配备;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14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14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14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14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3、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14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14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 ……此处隐藏16730个字……的着的实惠,使新农合的实施有一个更加稳固的基础,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医院方面有个别人员认为农民提出这些问题是“要求过高”,这种认识是不利于新农合健康运行的,应当在今后工作中注意纠正。

3、在方便农民就医方面有待做出进一步改善。在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同时,还要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首先,乡镇医疗机构布点少,一些村庄距定点医疗机构较远,加上路况不好,看病就医十分不便;其次,对于《转诊证明》的开具,虽然已经由县合管中心统一办理改为分散到乡镇合医办办理,但鉴于乡镇合医办并不能确定病人是否需要转诊,实际上只是增加了农民患者及家人的负担。第三,由于该县金融机构工作配合不够,部分乡镇农民群众反映县外就诊费用报销拖延时间较长。

4、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上有待做出进一步努力。随着农民就医需求的增加,各定点医疗机构能否提供有效的诊疗服务,不仅关系医院自身的信誉和生存,也影响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信任。而目前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278人,中高级职称251人,仅占19.6;其中乡镇医院卫生技术人员672人,中高级职称51人,仅占7.6。医疗人才的匮乏,已经形成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也成为实施新农合政策的关键环节。

5、新农合在全市的全面实施将使市、县财政面临一定支出压力。根据《蚌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划目标和阶段性计划》,到2014年新农合将覆盖全市50的农村居民,到2014年将基本上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届时,由于市、县两级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的补助将由现在的3元、6元分别增加到4元和7元,以全市260万农业人口和80的参合率计算,蚌埠市财政每年将需提供8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而所属区县每年将需提供14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需提供与实际运作相配套的管理、运行等各种费用(怀远县今年提供了50万元)。市、县两级面临的财政压力和困难,将直接关系到这一政策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四、建议

综合上述调研情况,我们认为,怀远县的试点工作经验,可以为其他两个县的试点和全市的普遍推行提供借鉴。为确保新农合的健康运行,我们向怀远县政府及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在下一步宣传工作中,要着重针对农民的“三不”,结合农民最讲实际的特点,⑴抓住典型事例来宣传,将参合受益的典型事例、受益者的现身说法等筛选整理,打印张贴到村庄农户。⑵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⑶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将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总结提炼,以生动、形象的方式,通过县广播、村喇叭等广为传播。⑷将新农合的基本规定、政策制度编印成册,发给农户。尤其要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通过亲友书信、同行者转告等途径与之建立联系,要利用春节前后、农闲时期进行宣传。目前全县有26万外出人员,应当将之作为巩固、提高明年参合率的工作重点。

2、健全运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运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职责,同时要切实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作用,努力使新农合的健康运行具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四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五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措施,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

3、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如果说,党和国家的决策是新农合制度的先决条件,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新农合制度的广泛基础,那么医疗队伍建设就是这一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环节。珍惜新农合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带来的发展机遇,首先要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其次要通过优惠的政策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积极引进医疗技术人才,以精湛的医术和热忱的态度获取农民的信任,塑造良好的医卫形象;再次要用好国债资金,抓紧乡镇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乡镇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环境。

4、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真正体现便民利民。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过多沉淀或透支。按照农民得实惠、医院不亏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制度吸引力。二是积极探索改进,确保医疗费用报销一次办结。三是尽快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种数据的统计,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四是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研究解决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网络的具体措施,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五是在原设立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在县合管中心设立咨询热线电话,方便农民群众随时咨询。

5、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重视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协调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怀远县民政部门在为全县五保户、特困户共计2.7万人出资参合的同时,今年上半年还对全县19户大病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8.8万元。但是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缺口很大,大病救助额度最高为6000元,明显过少。建议市、县政府在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的同时,研究解决如何开辟筹资渠道,增强救助能力。药品监督部门近年来在药品供应和监督“两网”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新农合体系中应当如何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好。

6、积极争取,确保新农合资金投入。根据今年元月份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明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对每个农民的投入要增加到20元,“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建议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积极争取这一政策精神的落实,合理调整省、市、县投入的分担比例,尽量减轻我市市、县两级的财政压力,防止新农合运行因地方财政困难受到影响。

7、提前行动,为在全市推广创造条件。鉴于五河、固镇两县即将正式实施新农合,建议市政府及两县及早作好以下工作,⑴、干部培训,对县相关部门、乡、村干部要提前培训,主要解决对相关政策的理解,端正思想认识,提高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⑵宣传动员,要抓住农闲季节和春节前后,特别针对外出务工农民,为确保较高参合率打好基础;⑶选配人员,为县合管中心及乡镇合管办选配得力人员,提前作好筹备工作;⑷调查摸底,掌握好县内医院医疗设施、人员状况、管理水平等基础情况,为确定定点医院提供资料;⑸制定制度,吸收借鉴怀远县成功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拟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作者:市政协第三调研组

来源:

2014-9-817: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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